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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.01.09

打工 沒保勞保?違法!

桃園市職業工會/ 桃園整理報導

 

年關將近,有越來越多的學子或是打工族想趁的年節時打工賺取更多的報酬,不過勞動部也提醒短期打工族,例如僅3天或5天,若事業單位5人以上,雇主依法須為勞工投保勞保,讓打工族享有勞保傷害等相關保障,雇主須在打工族到職當天申報加保,離職當天申報退保,每月投保薪資由日薪換算成月薪,雇主再依比例繳納保費,若事業單位5人以下,雇主也應至職業工會,提打工朋友投保短期的勞保。

 

打工族又區分為全月在職者、短期打工者,兩者勞保投保級距不同,若為短期打工,例如僅來工作5天,每次8小時,時薪超出基本工資來到150元,日薪為1200元,勞保每月投保薪資必須以日薪1200元換算成月薪,月薪為3萬6千元,雇主依比例只須繳納5天保險費用。

 

若有任何投保勞保問題

請電 桃園市職業工會

03-3315271

或 加 line

@mkx9885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