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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3.03

改善勞保財務破洞 多管齊下

勞動部公布勞保精算報告,勞保的破產年限將於2026年到期,想要不破產,除非能大幅提高基金的投資收益率,不然就要提出改革給付條件。

 

軍公教年金改革不外乎延後退休年齡、拉長月退休金平均俸額之計算年限、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等措施,以為從此可以一勞永逸,但根據退撫基金精算報告,在每年報酬率達到4%的假設下,基金累積餘額將於2041年用盡,比改革前預訂的2031年,延後十年破產而已。

 

據統計,到去年6月底止,整體勞退年金或有債務高達18兆元,勞動部長稱每年要撥補800億到1,000億元才不會讓基金破產,而政府每年卻只撥補200多億元預算來挹注,僧多粥少,唯有調漲保費來補足缺口,因此今年開年過後,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調漲勞健保費,就連國民年金也不放過跟著調漲,令民眾吃不消。

 

依信賴保護原則,政府好比是保險公司,給保戶(勞工)的承諾,就是勞退金如數如期給付,政府必須將所收到的保費轉投資在固定收益資產為主,來達到長期承保資產的收益足以支付對保戶的承諾,兩者必須對稱,就不會有給付不能的問題。為降低政府財政負擔,勞退基金運作,應力求收支平衡,經查勞保退休金短絀的原因,主要是「收少給多」,有必要從提高收入及減少支出兩個方向著手。

 

如何做到勞保財務收支平衡,首先要創造收入,依據現行法令規定,提撥的退休金,政府至少要提供兩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做為保證,若委託專家投資運用得當,便可提高投資報酬率;至於支出面,除了行政要節省浪費、控管包工程外,更要做好內控,前一陣子出現掌管勞動基金官員運用公款,協助財團炒股,這些舞弊層出不窮,會令勞工心理不安。

 

另外,對年齡在75歲以下者,原則不能選擇一次給付退休金,否則基金池很快就會乾涸,但對年齡達75歲以上或罹患重病者,因多半沒有收入,還要支付額外醫療支出的負擔,不妨就其未償餘額得選擇提前改為一次付清。

 

《勞基法》規定:勞工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,而雇主及董監事是僱用勞工之負責人,屬於資方,理論上不得領取勞退金,但可以參加自提,日後退休時可由事業單位董事會專案提撥退職金支付;排除雇主勞退金給付後,基金池的水變多,有利勞工保障。此外,不妨撥一部分資金參加跨國知名保險公司投保再保險,類似避險的概念,若勞退金有不足給付時,由再保險理賠項下補足之。

 

勞退年改一拖再拖,未來政府每年撥補數還要花比1,000億更多,付出代價更高,而軍公教年金改革版本,自2018年7月1日實施以來,已歷經一年半載,怨聲載道,至今仍不能根本解決破產的問題;其次,台灣人口老化、少子化與低薪的現象,年青人多半不敢結婚生子,此次突襲式調漲保費,讓勞工雪上加霜,若繼續採用過去軍公教年改方案,年輕人保費愈繳愈多,老年人活得愈老領得愈少,執政者不可等閒視之。